你知道吗?白宫之前不叫白宫,也不是白色。
起因是加拿大军队打败美国军队后放的那把大火。当时的加拿大军队长驱直入,火烧了华盛顿(报复美军火烧‘上加拿大省‘的首府约克镇(即今天的多伦多)),美国总统官邸是石制建筑,虽然烧不掉,但内部被焚毁,外表被熏了个麻黑,战后修复时,为了掩盖黑色,刷了厚厚的白漆,所以才会被叫做“白宫”。
加拿大军队打败美国军队,火烧白宫的那场战争
时间:1812年
如果有中国人在2012年6月来过加拿大,会惊愕发现这个仿佛美国翻版的国家,正在高调组织一场战争的庆典。 加拿大政府一共拿出了2800万加元(当时1加元约合6.4元人民币,算算这笔钱), 用于举办各种活动、举办展览、大拍广告——什么庆典要这么隆重?
加拿大击败美国侵略的“1812年战争 ”200周年纪念!
美国还会侵略加拿大? ,但这却是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情。
▲19 世纪初的美国还不是今天的版图
在19世纪初,欧洲因为拿破仑战争而战火不断,大西洋这一边的美国建国也有些年头了,也欲大展拳脚。因为有了在独立战争中以劣势装备(法国帮忙也起很大作用)打跑了世界头号强国不列颠的光辉历史,年轻的美国雄心勃勃,涌动着要在整个美洲当家作主的豪气。
来听听华盛顿之后美国总统都说了些什么——
第二任总统约翰·亚当斯 ——“美国命里注定将扩张到北半球的整个西部”。
第三任总统托马斯·杰斐逊 ——“今年(1812年)将加拿大地区兼并,包括魁北克,只要向前进,最终就能将英国势力彻底逐出美洲大陆”。
接连两位总统都这么牛气,可见当时美国朝野上下对外扩张的冲动,就像一个青春期的半大小子要急于显示肌肉和力量一样。
说起来美国对加拿大动手也不是第一次了,早在独立战争期间,闹独立的北美十三个殖民地就打过加拿大的主意,试图夺取魁北克。
▲ 《敬告加拿大人民书》的法文版
1774年10月,大陆议会就向魁北克发出了《敬告加拿大人民书》(Letters to the inhabitants of Canada ),邀请魁北克派出代表参加大陆议会,共同对付英国。
当时的“美国人”都相信,同为殖民地,魁北克人民一定是感同身受,会欣然与之。 但实际上魁北克的居民并没有什么反应,更没有派出代表来“共襄盛举”。
原来北美殖民地中也不是所有人都倾向独立的,也有相当数量的“保皇派”,他们基本集中在加拿大,而闹独立的殖民地中也有三成人口是保皇派,一看“造反派”闹将起来,好多就拖家带口跑到更北的加拿大去了,而且他们基本上都是天主教徒,其中还有一些是法裔,所以就不会跟即闹独立,又信新教的十三个殖民地走到一起。
1775年4月,大陆议会又发了第二封《敬告加拿大人民书》,仍然得不到响应,于是大陆议会决定动武,于当年6月制订了入侵魁北克的方案,任命菲力·斯凯勒少将带领大陆军,由西面的提康德罗加出发,取道尚普兰湖、黎塞留河及蒙特利尔,然后沿圣劳伦斯河攻打魁北克市,另一支大陆军东路军队则由阿诺德带领,由东面的肯尼贝克河出发,向北翻越阿帕拉契山脉,然后顺流而下,直抵魁北克市对岸。
▲ 反映美军和英军在魁北克巷战的油画
大陆军一开始进展顺利,防守空虚的英军连吃败仗,魁北克总督卡尔顿都差点被活捉。但打到魁北克市时,民兵性质的大陆军后援不济,军心浮动,攻城不利,一位名叫理查德德•蒙哥马利的将军也战死沙场。英军等到瞭海上增援后,大陆军不得不仓促撤回,这次小战争以英军胜利告终,北美“保皇派”的地盘保住瞭。
▲ 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·麦迪逊(James Madison)
到了19世纪初,局势又有变化,欧洲各老牌帝国与拿破仑激战正酣,为确保对法国的海上封锁,英国海军对大西洋进行了严密封锁,驶往法国的船只一概拿下,当然也包括美国船,这有点像后来一战二战中德国的破交战。除海上封锁以外,英国海军还特意捉拿美国海员,强迫他们在英国军舰上服役——语言相通,抓来就用,大英帝国的海军倒是省事。
▲ 英国把这个区域一堵,美国向东就出不去了
为了避免美国船只被英军抓丁,美国政府被迫实施“禁运法案”,禁止一切美国船只离港,结果不仅航运业损失惨重,国内堆积如山的农产品和烟草等货物也无法出口,价格暴跌。1809年3月上任的新总统麦迪逊只好撤销“禁运法案”,以“贸易管制条例”代之,允许与英、法以外的国家通商,并与英国进行谈判,却不料被英国无视 ——早就看你们这帮北美叛贼不顺眼了,几十年前得了便宜,现在还想再来BB?
英国的轻视使美国人感到愤怒,再加上由英国武装的印第安人在边境时常与美国发生冲突,以及英国还没有移交几十年前《巴黎和约》中划给美国的土地这些因素,美国决定出兵加拿大。
当然,以上这些也可以视为借口——土地的事都拖几十年了,还差这一会儿?至于印第安人,冲突也是早已有之,唯一说得过去的理由可能只有英军抓海员,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派军舰护航,在海上怼英国嘛,为啥要打陆战呢?
▲ 美国的宣战书
其实说白了,还是想趁机拿下加拿大,以实现美国一统美洲的“昭昭天命”(Manifest Destiny),虽然这个词是后来才出现的,但用来形容此时的美国非常恰当,仿佛是要建立“大美洲共荣圈”一般。
1812年6月18日,詹姆斯.麦迪逊总统向国会发表鼓动性的演讲后,国会投票决定宣战。
应该说美国选择的时机并不算差,虽然英国总体实力远超美国,但在北美这个局部却并无优势可言,而且英国还被拿破仑牵制,也顾不上北美,在加拿大的驻军仅有五千人,兵力缺口只能由加拿大民兵补充,而美国通过紧急扩军,正规军和民兵改编的志愿兵达到6.5万人,海军有10艘军舰,150艘快艇和 318艘私掠船,从实力对比上看,这是美国“北伐”的一个好机会。
战争开始后,美军从陆上发动三路攻势,意图如下——主力东路军越过圣劳伦斯河,目标直指蒙特利尔和魁北克城;中路军越过尼亚加拉河,计划先占领纽瓦克镇,再直扑上加拿大省的首府约克镇(即今天的多伦多)。
西路军则从伊利湖要塞底特律出发,在伊利湖和休伦湖流域扫荡,然后中西两路军队再合击战略要塞金士顿。当三路军队的目标全部达成后,再向大西洋方向挺进,然后海陆合击,将英军全部赶出加拿大。
▲ 美军当时的装束
同几十年前一样,这一次美国依然天真地相信加拿大人民会将美国视为“解放者”,会箪食壶浆以迎“王师”,美国西部的议员向国会保证,“肯塔基的民兵就有能力将蒙特利尔和上加拿大拿下”,但现实很快就让忘记历史教训的美国尝到了苦头。
虽然美国兵力占优,但分兵三路,把部队撒在广阔的战线上明显是个败招,而且真打起来,底层民众显然不会有祖辈打独立战争那种不进则退,不自由毋宁死的狠劲,征召来的士兵缺乏训练,技艺不精,很快就士气低落了。
▲ 加拿大军迷扮演的英军
英军虽然人少,但训练有素,有以逸待劳的主场优势,更为关键的是,加拿大殖民地的各色人等,出于宗教信仰、保卫土地等原因,几乎都站在英国一边,就连加拿大地区的印第安人也是如此,这些因素都大大抵消了美国的仅有的兵力优势。
▲ 威廉·赫尔将军发布了一个适得其反的布告给自己挖了个坑
美军统帅威廉·赫尔一踏上加拿大的领土,就发布了对英裔加拿大人的促降公告——“英裔加拿大人要么投降,要么等待恐怖和灾难的战争降临”,还威胁任何与土著人一起战斗的英裔人一旦被俘就将杀,这个愚蠢的恐吓没有起到任何作用,反而把一些本来对政治不感兴趣的英裔加拿大人赶到了英国一边。
▲ 劳拉•斯科特被加拿大人视为女英雄,
她曾步行32公里为英军提供美军即将来袭的情报,今天的渥太华立有她的塑像
法裔加拿大人则非常惧怕美国人的到来会破坏他们的土地、商业体系和天主教信仰,是坚决的反美派。
印第安人担心美国会毁坏传统,掠夺土地,同样不愿意被美国统治,也选择与英军合作,本来就客场作战的美军就大大丧失了群众基础。
▲ 加拿大各地民兵装束
战争进程与美国的设想大相径庭,西路美军面对英军、加拿大民兵和印第安人编成的混搭部队,稍一接触就丧失斗志,全部投降了,英军在布罗克将军带领下趁机反攻,占领了美国西部的几个重要堡垒。
在底特律,美军也是一枪未发就投降,西路军全面溃败。中路的美军表现也差劲,还未交火便四散奔逃,而来自纽约的民兵却袖手旁观,按兵不动,英军以1000人的兵力就击溃了美军的进攻。在东路,美国民兵与美军配合生疏,被英军轻松击败。
▲ 加拿大民兵是英军的重要组成部分
三路美军很快就全面失利,除了计划有问题以外,美军将领老朽无能是一大原因,有的将军60岁了还从来没有指挥过一个团,防区有多大都搞不清楚。总统麦迪逊压根就不懂军事,陆军部长尤斯蒂斯亲自上前线,却又没告诉将领已经宣战,结果被英军打了个措手不及。正规军训练不足、纪律松弛,民兵们只想守卫家乡,不愿支持正规军作战,后勤供应也差劲,结果就是装X不成反被O......。
到了1813年,美军吸取教训,换上了年轻有为的将领,再次进攻。这次双方互有胜负,美国海军在海上和五大湖打起了游击,取得了一些胜利,中路美军攻陷上加拿大首府约克(现今的多伦多市),放火烧掉了议会和民房,同时两路美军向蒙特利尔发动钳形攻势,但被2000名英军和印第安人击溃,年底英军反攻,再次把美军赶出加拿大。
1814年下半年,随着拿破仑战争的结束,英国开始向美洲增兵,对美国展开了报复性的进攻,美国不得不转入防御。
1814年8月,4000名英军和加拿大民兵从海上登陆,直扑华盛顿,这些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,战斗力很强。
美军主力都在前线,老家靠民兵防守,尽管人数有七千之众,却只是在华盛顿附近的布莱登斯特堡(上图的红标记处)勉强抵抗了一下就溃散了,麦迪逊总统和政府成员仓皇逃往弗吉尼亚山区。
英军长驱直入,火烧了华盛顿(报复美军火烧约克),总统官邸是石制建筑,虽然烧不掉,但内部被焚毁,外表被熏了个麻黑,战后修复时,为了掩盖黑色,刷了厚厚的白漆,所以才会被叫做“白宫”。
仗打到这份上,战争又变成美国人抵抗英军的“卫国战争”了。
对于美国人来讲,如果战败,搞不好又会变成英国的殖民地,爷爷辈打下的江山,好不容易得来的自由,就又要灰飞烟灭,一想到这个结局,美国人打独立战争那股的精气神又上来了。
英军计划深入内陆,攻占巴尔的摩市,美军依托工事顽强抵抗,英军未能得手。
美国国歌《星条旗》正是诞生于这次战役中
1814年9月13日凌晨,一位名叫弗朗西斯·斯科特·凯伊(Francis Scott Key)的律师透过硝烟看到一面星条旗在城堡上空迎风飘扬,深为感动,在一封信的背面写下了有感而发的几句诗。
后来,法官尼科尔森(Nicholson),看到后非常喜欢,建议用一首名叫“To Anacreon in Heaven”的流行曲作为配曲,还这首歌取名为“星条旗”(The Star-Spangled Banner),很快就被广为传唱,不过正式成为美国国歌是在1931年了。
▲ 安德鲁•杰克逊率军在新奥尔良战役中击败英军,声名大振,后来成为美国第七任总统,
他的头像被印在20美元的纸币上
美国入侵加拿大彻底失败,但英军要彻底击败美国也不可能,双方只能走上谈判桌,1814年12月24日,英美外交官在比利时城市根特签署了《根特条约》,正式停战,1815年2月17日,麦迪逊总统在条约上签字,战争正式结束。一切又回到了原点,美国和加拿大的分界线并没有变化,英国没能再把美国变成殖民地,美国也没有夺得加拿大的一寸土地。
▲ 英美签订《根特条约》
这场“1812年战争”(实际上持续了32 个月)在美国也被称为“第二次独立战争”。这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次首都沦陷的战争奠定了北美的版图格局,美国从此不再敢打加拿大的主意,转而向南发展(墨西哥倒霉瞭),向海外扩张,同时也认识到了硬实力的重要性,走上了工业化的道路。
加拿大对身边这个大块头充满警惕,连首都选在渥太华也是考虑到这里周边森林众多,对防御美国入侵有利。
加拿大没有被美国吞并,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加拿大民兵的战斗力强,弥补了英军兵力不足的劣势,所以加拿大一直保持有民兵传统。
▲ 渥太华街头“加拿大击倒美国”的兵人雕塑
加拿大从这场战争中所得到的最为宝贵的东西是认同感和凝聚力,加拿大人大都认为1812年战争是塑造加拿大人身份认同的关键事件,官方网站也说“当年美国独立后欲吞并加拿大......最终由加拿大民兵、原住民武装和英军组成的联合军队打退了美国的入侵”。
战后,加拿大民族的国民性开始产生,最终为三个民族(英裔、法裔、印第安人)的联合和加拿大建国提供了政治和文化基座。
可以这样讲,如果没有1812年的美加战争,有没有后来的加拿大还难说。
▲ 美加还存在着阿拉斯加陆地边界的争议,
不过两国为了“大局”,都不怎么强调这个
“不和谐”因素
再往后的二百多年,由于北美共同市场的形成,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敌对渐渐消弭,在一战、二战和冷战期间都是亲密战友,二战期间加军参加过诺曼底登陆,莱茵河以北的荷兰国土完全由加拿大军队收复,朝鲜战争中加拿大也是“联合国军”的一员。现在美加两国有着世界上最长的边境线(不设防),每天的贸易额可达20亿美元,政治立场也很接近,绝对是同一阵营。
但即便如此,美国对1812年战争的纪念活动也是反应冷淡,拒绝了加拿大共同纪念的邀请。毕竟这是一场让美国感到尴尬甚至有点丢脸的战争——先是主动打邻居,又被反推回来,首都丢了,白宫烧了,还得背上一个侵略者的名声,哪怕在战争中诞生了国歌,也不好意思多提。
回顾这场两百多年前,发生在遥远的北美大陆上的战争,也许可以得出这样结论——为了一个虚妄的目标而诉诸武力,绝对是一个国家的大忌,哪怕这个目标听上去很美好。
美国为了“昭昭天命”轻率发动战争,结果差点被反杀。好在美国及时纠正了错误,倘不如此,跟加拿大也来个百年战争,纠缠不清,两败俱伤,哪里会有后来的美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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