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童年更多的被理解为道德人格建构的时期,而不是身心成长的阶段。
我先前已经指出,东汉期间中国人开始讨论人的质量或天赋。他们对人类质量或甚至人性的分析,形成了一种对于人类能力的静态理解。他们认为人天生就具备终生不变的人格或能力。这项假设对中国人的教育观及童年观影响极为深远。
中国社会虽然经常被视为具有权威或顺服的特质,中国的教育理想及教学法却强调天赋的差异以及因材施教的观念。至少这是孔子阐述的教学方式。
对人格与个人天赋的静态理解,导致中国人认为天赋与能力不会有真正的发展。唯有在道德成长方面,才可能出现真正的变化。当然,要把人的天赋或能力与道德品行区分开来并不容易。不过,汉代的人一旦提到“童年”,指的很可能就是道德方面的“幼稚”时期。
童年是人类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阶段,这样的概念并不难想象。唯有在社会决定对童年采取另类的观点之时,才能称为“发现童年”。
把童年视为生理阶段的看法,可以追溯到非常早期的年代,也许上达汉代。有些人可能会说,汉代出现了许多和儿童教育有关的新观念,因此汉代发现了道德或教育上的“童年”,而“中国名人的童年不一定就是耀眼的童年”。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魏晋南北朝,当时童年受到教育实践中的威权所拘束,以致儿童没有机会成长为自由的人。
不过,道德教育及生理发展这两种意义的童年,却是在宋代才真正被发现。
首先检视生理面向。儿童疾病治疗方式的讨论在极早以前就已经相当普及,但专门论述“儿科”的系统性著作却要到10世纪才开始出现。《宋史·艺文志》收录的509部医学著作当中,至少有29部都直接探讨当今视为小儿科的疾病。
此外,宋代也是“儿童画”这种画作类型兴起的时代,那是因为苏汉臣与李嵩等画家的作品很出名。
就知识与道德方面的关怀而言,宋代也出现了重大的突破。首先,童子科的考试终于在宋代取消。
政府为了选拔儿童任官或赐予奖赏而举办考试,可以追溯到汉代。12到17岁之间的少年,只要具备出色的能力,即可担任官职。当时也的确有儿童(年纪通常为12岁)被选为“神童”而任官的例子。
唐代政府正式设立“童科”选拔10岁以下的男童,参加考试的男童必须学过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以及一部儒家经典。由于唐代考试的性质,参与考试的男童通常也善于作文。杨炯(生于650年)就是个例子。他参与童科考试而进入官场,后来成为“初唐四杰”中的一位大诗人。这种选拔制度持续了整个10世纪,直到宋代。
不过,童科考试的规范虽然愈来愈详尽,这项考试的吸引力却日益下降。到了道学思想家最敬重的两位皇帝——仁宗(1032—1063在位)与理宗(1225—1264在位)——统治期间,这项考试都未曾举行。
诚如窦仪(914—966)在955年(宋朝立国前夕)指出的,童试导致“抑嬉戏之心,教念诵之语……仆跌而痛楚多及”。于是,宋代的制度出现了不少重大变革,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把年龄下限提高到15岁。
随着童科考试内容与一般科举考试内容愈来愈相近,童科也就愈来愈缺乏存在的正当性。最后,在1266年(度宗在位期间)这项制度即告废止。
后来尽管偶尔还是有杰出的少年被任命为官,但在宋代之后100年左右,这个科目就已完全消失,再也不曾恢复考试。
在建议废止这制度的奏疏里,简明提出了应予废止的原因:“人材贵乎善养,不贵速成,请罢童子科,息奔竞(案:指拉关系、行贿、走后门),以保幼稚良心。”
从这道奏疏使用的“良心”两字,明显可以看出道学的影响。
宋代道学家也许不认同窦仪或政府的观点,对幼童的教育及人心原本状况的研究却非常关注。这种追求人类善性来源的努力,促使他们撰写基础教材。其中最著名也最重要的,就是朱熹的《小学》。思想大师初而透彻观察,进而讨论儿童的内心状态,这在中国传统知识中极为少见。
许多人也支持特别为救济儿童而从事的活动:宋代建立了史上第一座公立孤儿院(举子仓或慈幼局),慈幼局更在理宗淳佑九年(1249)之后制度化,成为政府应负的责任。
因此,从儿童生理成长以及照护与养育这两种观点来看,可知宋代确实是发现了“童年”的时代。
来源:《学以为己:传统中国的教育》,李弘祺著,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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