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在社会上,不论是专业考古界,还是民间教育及相关‘华夏文明起源’年限的争论,都是围绕着以西方早期对‘文明起源的特征定义’为焦点展开的,即是以以下“三要素”去做简单的‘文明特征’定义:
· 城邦
· 文字
· 青铜器(冶金术)
不少专家说这是“国际标准”,其实这是大错特错的!为什么?
首先,让我们看一下西方对‘文明的特征‘定义的原文是怎样的?
英文中的一词“civilizations”被译成中文的“文明”一词,按照西方早期学者柴尔德(澳大利亚考古学家)的著作:The Urban Revolution(1936)(城市革命)中对‘文明特征’的描述,原文如下:
“The earliest civilizations are characterized by:
(1) cities,
(2) full-time specialists,
(3) concentration of surplus,
(4) monumental public works,
(5) a ruling class,
(6) writing,
(7) exact and predictive sciences,
(8) sophisticated art,
(9) long-distance trade,
(10) state organization.”
以上是西方学界较为权威、可追溯到原典或主流教材的“文明特征(characteristics of civilization)”的英文表述。按国内有关翻译成中文便是:
“最早的文明具有以下特征:
(1) 城市,
(2) 全职专家,
(3) 剩余产品的集中,
(4) 宏伟的公共工程,
(5) 统治阶级,
(6) 文字,
(7) 精确的预测科学,
(8) 精妙的艺术,
(9) 长途贸易,
(10) 国家组织。”
这里便出现了二个关键的转译“错误”!并且这个“错误”显著地影响了后世对“华夏文明起源”年限的定义!
第一个“错误”就出现在对第六条“writing”的翻译上!
在英语学术语境中,writing 通常指的是:
the use of a system of visible marks to record and transmit information
(直译成中文:利用可见的标记系统来记录和传递信息)
也就是“书写实践/记录机制”,强调的是:
· 记录体系
· 可以长期保存
· 可以跨人群、跨时间传递
而在英语学术语境中,而“characters”(字符/文字)更接近的是:
· 符号本身(script / characters)
· 字形系统,而不是其社会功能
由此可以看出以上“两者”不完全对等。
也就是:符号记录 ≠ 必须是成熟文字
由此可见,将英文的“writing”翻译成中文的“文字”,并由此去框定“文字”是“文明起源”的标志之一是不准确的,甚至是错误的!
按照英语原文“writing”的定义:“利用可见的标记系统来记录和传递信息”。关键是什么东西可以算是“标记系统(体系)” ,并能“记录和传递信息”呢?以下都算是:
第一, 表记体系,如“结绳记事”
第二, 符号刻画体系,如“易经八卦”、“立杆测影”及“岩画”。
第三, 数字体系,如表达数值的记号(如“1, 2, 3”或“一, 二, 三”)及进位制。
第四, 文字体系,如苏美尔文明中的“楔形文字”、中国的“甲骨文”
可见,单纯以“文字”作为文明的“特征”之一是极其不准确的!是对西方定义文明特征中“writing”的误读!这种“偏差”直接导致了国人对“华夏文明起源”在时间定义上的错误!
第二个“错误”就出现在“青铜器”上
在本文开头提及的国际文明标准“三要素”中出现的“青铜器”,在柴尔德的著作中并未有提及,只有第八条的“sophisticated art(精妙艺术)”可以说是涵盖了“青铜器”,但绝不止是它,而是指一个更大范围的艺术,如器型物品(如陶器)、岩画等。
为什么会这样?
可见,在中文表述中的“文明起源特征”的“三要素”中,有两个要素是不对的!我们查遍了英文教育中的相关表述,发现:
虽然不是柴尔德的原文,但在西方教材和课堂中,常见的简化英文表达是:
版本A(最流行):
A civilization is typically defined by the presence of:
(1) cities,
(2) a state (or centralized government),
(3) writing.
版本B(更学术一点的表达):
The minimal criteria for civilization often include:
urbanization, political organization, and systems of record-keeping (writing).
从以上可见,不论是版本A、还是版本B,他们使用的都是“writing”,且这三点纯粹是英文中为了教学方便而简化的!也就是说,在英文世界并不存在柴尔德本人提出的“三要素”原文;最接近原版的是他关于“urban revolution”的多项特征,而“三要素”只是后人将其压缩后的教学表达。
然而,在中文语境中,将 writing 直接等同为“文字”,看似顺手,实则悄然改变了问题的边界,进而引发一系列关于“什么才算文明”的认知偏差。它导致了:
将“文明”误缩为技术标签
当“writing = 文字”成为默认前提,文明便被误读为某种技术标签:有字即文明,无字则否。这种判断路径带来两个偏差:
· 技术决定论:把复杂社会的形成,过度归因于某一项具体技术(文字),忽视制度、组织与协作结构的作用。
· 线性进化观:默认所有社会必须沿着“无字→有字”的单一路径前进,低估不同区域在信息记录上的多样性与等效性。
若要避免由翻译引发的认知偏差,我们可以做两点修正:
· 语义修正:将 writing 理解为“书写/记录系统”,而非单纯“文字”。
· 范围扩展:把“文字”纳入更大的“信息记录系统”之中,与记号、图像、编码工具等并列考察。
据此,文明的关键问题不再是“有没有字”,而是:
社会是否具备稳定、可传承、可被制度化使用的信息记录与调度能力。
结束语:
把 writing 简化为“文字”,是一种看似无害的语言选择,却改变了我们对文明起源的判断标准!有很多人按此去界定“中华文明起源”的年代。如果我们能改变这一点,那么对中华文明起源的界定,将会从甲骨文时代往前再上朔多少年呢?
可以说我们的考古界及教育界对英文翻译的错误,使‘华夏文明’起源的年限被错误地定义啦!
同时我们也可以说:中国考古及教育界认为的“文明起源”的国际三标准(如本文开头所述),其实在西方世界里根本不存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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