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6世纪开始,世界各地陆续开始建立起一系列形态各异、地域广阔的帝国,有西班牙、不列颠、莫卧儿、俄罗斯、土耳其,还有中国历史上的清帝国。
然而到了20世纪中叶,前述大多数帝国都已经崩溃瓦解,其中一些甚至彻底被打回了民族核心地带,彻底丧失了对周边缓冲地带的控制权。
晚清也有割地赔款的屈辱历史,但在重大的内忧外患冲击下,晚清政府仍然采取了若干措施,基本保留了多民族国家的完整,完成了自己的“历史使命”,为后世的民国和红色中国在法理上保留了相当宝贵的领土。
这是一个并不轻松的历史任务。
朝贡体系的解体
1500年,世界有三大体系并存:欧洲秩序、穆斯林世界以及东亚朝贡体系。
明清易代,清朝继承了明朝在朝贡体系中的中心地位。根据距离远近和中华文明的辐射程度,从内到外,可以把朝贡体系分为三环。
第一环是原明朝故土内地十八省,行汉法,设总督、巡抚管理。
第二环是外围的满、蒙、疆、藏,是清朝入关前后陆续统治的地区,由理藩院管理,实行“因俗而治、分而治之”的策略。
第三环是外围的朝鲜、浩罕、尼泊尔、缅甸、越南、泰国、琉球等外围朝贡国,向清朝进贡,同时接受册封,是一种松散型的宗藩关系。
而列强对清帝国的渗透入侵,实行的正是“剥洋葱”策略,将绵延千年的东亚地缘秩序一层一层剥开。
16世纪开始,西方西、葡、荷、英、法等国陆续东来,南亚、东南亚、西伯利亚等先后被列强征服,沦为殖民地,东亚朝贡体系也开始受到欧洲秩序的冲击。
1852年,暹罗最后一次向清帝国朝贡,之后便脱离宗藩关系,宣布成为“自主之国”。
1875年缅甸最后一次向清帝国朝贡。
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并将其改为冲绳县。
1885年中法战争后,中法签订《中法新约》,清政府承认法国对法属印度支那诸殖民地的权利,承认越南为法国的附属国。
1895年,中日签订《马关条约》,规定朝鲜独立,实际上标志着清朝朝贡体系彻底解体。
即使泰国仍是清朝属国,清朝也不愿保护泰国。
在此过程,清朝并非一味退让,也曾经动用武力予以回击,如中法战争、甲午战争等,但是由于国力衰弱,最终失败。
外围朝贡国的丧失,拆除了中国本土的藩篱,颠覆性重组了周边地缘秩序,打开了入侵中国的大门。
由于这第三环秩序尚未危及清王朝的统治核心,在国力衰微、科技落后的情况下,清帝国为求自保往往避而不战(战也未必能胜)。
最终原本巩固在大清国周边的藩属国,逐渐都变成了西方列强的代理人和跳板,对中国的核心利益虎视眈眈。
内陆边疆的危机与反制举措
到1840年为止,东北大部、内外蒙古、青藏高原正式纳入清朝统治不过200余年历史,距离清军彻底扫平准噶尔部也不过80年时间。
随着列强对清帝国完成包围,第二环广大地区也面临着得而复失的巨大危险。
处在农业时代的中国,想长期稳定控制非农业地区,需要保持很高的政治组织度。但进入近现代工业时代,边疆不能再模糊,必须寸土必争。
首先是沙俄,利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机会,逼迫清朝先后签订《瑷珲条约》、《北京条约》等一系列条约,割让中国东北、西北共150余万平方公里土地。
此外,沙俄还怂恿阿古柏入侵新疆建立哲德沙尔国,窥伺外蒙古,1900年派兵占领东北,很显然,其终极目标是占领长城以北中国领土。
此外,英俄大博弈也在西藏展开,双方渗透到西藏,拉拢僧俗上层势力,鼓动其与清朝中央政府对抗,谋取利益。
第二环的安危就和第三环朝贡国解体性质完全不同了。这是涉及祖宗江山、国家领土的大事。即使明知不敌,清政府也必须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。
首先是武力回击收复领土
面对边疆危机,左宗棠与曾国藩、李鸿章等爆发了海塞之争辩论。
曾、李主张弃西北,保东南;左宗棠则力陈,“倘西寇数年不剿,养成强大,无论破关而入,陕甘内地皆震;即驶入北路,蒙古诸部落皆将叩关内徙,则京师之肩背坏。”
最终清政府海塞并重,派左宗棠西征,收复新疆,使其成为中国毫无争议的领土。
可惜,并不是全部收复。
其次是移民实边
长期以来,清朝对广大边疆地区实施封禁政策,严禁汉人迁入,确保“龙兴之地”的安稳。
以 1890 年为例,蒙古地区为 160 万人,新疆为 145 万人, 西藏为160 万人。但是吉林的人口仅为 48 万人, 黑龙江仅为 67 万人。
边疆人口的稀少,为沙俄割占广大领土创造了可乘之机。事实上,在《瑷珲条约》签订以前,沙俄已经多处渗透到外东北。
沿着黑龙江-阿穆尔河和一路移民
而中国东北却只有67万人口,确实难以想象
面对愈演愈烈的危机,清政府逐渐放开封禁限制,鼓励内地迁徙到边疆,开垦置业。
东北从1871年的330万人,到1910年的1683万。
新疆从1898年的167万, 增至1910年的208.5万。
内蒙古1902年取消圈禁,至1908年,迁入人口达160万。
边疆先后开禁, 大量的荒地得到开垦,交通业、运输业、手工业、采矿业等也得到了初步的发展,填补了东北漫长边界线的空白地带。
最后是建制设省
清前期对边疆采取“因俗而治”、“分而治之”的策略,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,难以克服不同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,各区域社会形态差异较大而实施的统治策略。
对边疆地区的“治同内地”政策,强化了管理,遏止了列强的侵略气焰,但是也带来了一些清政府不愿看到的结果。
最显著的就是满蒙联盟的解体。
长期以来,满蒙结盟,以治汉地是清朝的国策。
在抗击英法侵略军、平定陕甘起义中,蒙古各部纷纷出兵,履行满蒙联盟义务。
但是随着僧格林沁败死,蒙古骑兵也无法抵御洋枪火炮,满蒙联盟开始让位于满汉联合。再加上汉族不断迁徙边疆,引起了部分蒙古上层王公贵族的疑虑,加剧了满蒙矛盾。
1840年以后,外蒙古活佛哲布尊丹巴再未受到清帝的召见,宗教上的紧密感也削弱,标志着满蒙联盟彻底名存实亡了。
内地的危机与自强
尽管清朝在统治前中期,一直突出自身在满、蒙、疆、藏、汉五族之间的超然性和核心地位,但是在晚清,自觉或者不自觉的,内地十八省都已成为帝国各项内外事务的重中之重。
此时内地可谓外患和内忧。
外患方面,从英国开始,列强逼迫口岸通商,划割租界,签订条约,日本割占台湾,打破清朝主权。
甲午之后,更是掀起瓜分狂潮,中国沿海,自北至南的良港被占有殆尽。此外,凭借外国资本修筑铁路,列强势力范围遍布中国东部。
内忧方面,自咸丰朝开始,陆续爆发太平天国、捻军、陕甘回民、云贵苗民起义。清朝的八旗、绿营兵彻底失去战斗力,不得不依靠曾国藩、李鸿章个人建立的湘军和淮军,平定各地,最终保持了国家稳定。
中国最富庶的地区沦陷于太平天国,同时捻军纵横华北,回乱摧残陕西,清帝国陷入比三番之乱更可怕的内战中。
历次对外战争的失败,刺激清朝政府开启洋务运动,开设兵工厂,编练军队,在各地兴办官督商办企业,同时组建北洋、福建、南洋三支海军,巩固海防。这成为了近代中国工业化的滥觞,也为中国进一步变革积累了一定资本和经验。
然而,清朝不可能再以满族权贵支撑战乱后的国家改革,历史的进程正在超出国体的承受极限。
清朝平定太平天国,曾国藩、胡林翼、左宗棠、李鸿章领导的湘淮军是主力。满族权贵虽然名义上握有中央权威,但为了平息内乱不得不向汉族精英分享地方权力。
此后,湘系官员长期担任两江总督,淮系李鸿章长期担任直隶总督,汉人的话语权明显提升了。
有了权力,责任也变得无比巨大,有时候甚至要为历史背锅。
新的局面意味着权力的分散和下移。
军权上,湘淮军包括袁世凯北洋新军都以师生、姻亲、结拜等关系为纽带,促使军队私人化,成为近代军阀形成的肇始。
地方政权上,地方大员的幕僚等形成了庞大的私人行政网络,架空了满人在行政系统中的控制力。
经济上,汉族精英为主的洋务派是晚清最大的工业实业家,进一步增强了力量。
这样,清朝政权开始分散为一个中央集权大中心,若干地方权力小中心,埋下了离心的种子。
1900年,慈禧宣布与列国开战,两江总督刘坤一、湖广总督张之洞为首的大部分督抚却与列强达成“东南互保”协议,权力分裂趋势已显。
随着慈禧、张之洞等老派满汉领袖人物的去世,激进的满族亲贵组织皇族内阁,强行加强中央权力,罢免袁世凯,导致满汉分裂无法弥合。因此在辛亥革命后,各地督抚观望居多。
最终清朝在各地的统治迅速崩溃,其源头恰恰在于湘淮在危难时期的效忠。
然而不可否认的是,清朝留下的还是一个完整的多民族国家,这也是其最大的遗产。
在宣统的《清帝退位诏书》中,“仍合满、汉、蒙、回、藏五族完全领土,为一大中华民国”。
作为条件,清室要求民国保证各族与汉人平等、保护其原有之私产、允许保持王公世爵、保持各族宗教信仰,并且明令从前营业、居住等限制,一律蠲除,各州县听其自由入籍。
可以说大清一直到死,也维持着多民族国家统一的理念,奠定了现代中国的版图。
和明朝的疆域遗产相比,清朝确实不知大到哪里去了。
整理自凤凰网知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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